2011年7月8日,石芳飛副市長帶領市國資委、市委政研室、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市土地儲備開發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領導,一行11人,到重慶市學習國有企業投融資平臺建設、城建投資等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
一、重慶市發展城市建設投融資企業的主要做法。
(一)組建八大公共基礎設施投融資集團,承擔公共基礎設施投融資建設任務。
重慶市以國有投資集團為主體,組建了八大國有投資集團承擔市政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任務,實現了投融資平臺建設和城建投資的有機結合。重慶市現有國有投資集團11戶,其中的水務控股、城投公司、高速集團、交旅集團、地產集團、渝富公司、交通開投集團、水投集團等八大公司,屬于公共基礎設施投融資集團,稱為“八大投”模式。
(二)重慶市國資委作為政府特設機構,而不是作為下設機構對待,負責管理國有投資集團乃至全市國有經濟的發展,直接落實政府的職責。
重慶市政府對國有經濟的高度重視,主要體現在:
1.重慶市長黃奇帆親自擔任重慶市國資委黨委書記,親自謀劃國有投資集團的發展;市國資委主任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
2.政府有關管理部門的官員兼任國有投資集團的董事。
3.政府財政通過國家資本金投入的方式,全額返還國有投資集團的稅費、土地出讓收入。
(三)重慶市政府通過“五大注入”增強國有投資集團的資本實力和投融資能力。通過國債、收費、土地、存量、稅收等“五大注入”,將零散、靜態的資產集中變為“八大投”的資本金。(四)重慶市國有投資集團通過“五個市場”融資,推動重大項目建設。充分運用放大效應,通過銀行、債券、股市、信托、海外等“五個市場”融資,近七年來,共實現4786億元的融資。
(五)重慶市國有投資集團堅持“三個平衡”,確保可持續發展。一是凈資產與負債的平衡;二是現金流平衡;三是投入與產出平衡。
(六)重慶市國有投資集團堅持“三不原則”,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八大投”不作相互擔保、財政不為“八大投”擔保、“八大投”專項資金不交叉使用。
二、重慶城投公司的運作模式
(一)公司簡介
重慶城投經重慶市政府于1993年2月批準組建,是負責籌集和管理城建資金的專業性投資公司。公司注冊資本20億元。2009年末,公司總資產超過650億元,所有者權益239億元。公司成立以來累計融資逾900億元。
1.公司戰略定位
重慶市政府明確了重慶市城投公司的“三總”戰略定位,即:城市建設投融資的總渠道、主城區路橋建設的總賬戶、城建資金籌措所需土地的總儲備。
2.公司職能
城投公司的職能是代表政府多渠道籌集城建資金,按城市建設計劃對資金合理安排,經委托管理城市基礎設施國有資產,參與城市建設有關的經營,代表市政府進行城市建設土地儲備整治等。
3.公司經營范圍
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城市建設投資,政府授予公司國有資產經營權。授權范圍包括:市財政歷年投入所形成的屬建委管轄范圍的基礎設施國有資產,由公司投資建設的項目所形成的國有資產,公司通過投資、參股控股、收購、兼并其他企業形成的國有資產。公司對授權后的國有資產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公司目前已經形成了基礎設施建設、路橋維護與管理、土地儲備整治、房地產開發等四大業務體系。
(二)政府對公司的支持措施
重慶市政府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重慶城投強有力的支持,確保公司的現金流和資信評級,維持公司強大的投融資能力。2009年末,公司的銀行授信額度高達607.59億元。
1.授予其重慶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行市場化運作。
2.享受西部開發內資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3.重慶市政府每年安排資金用于補充其資本金、補貼建設資金缺口。
4.經營的路橋年費收入上繳財政后,以財政撥款的形式全額返還公司。
5.賦予公司土地儲備整治職能。重慶市政府賦予公司代表市政府進行城市建設土地儲備整治職能,公司整治后的土地交由市政府統一招標拍賣,土地整治拍賣的收益包括土地出讓金由財政全額返還,用于市政府指定的城市建設項目貸款和債券本息的償還。公司有充足的土地儲備(2009年末公司儲備土地總量達10萬余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