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的債務正處在風雨飄搖之中。
8月1日,審計署開展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正式啟動;而這也是時隔兩年后,審計系統對地方債務的第二次全面起底,與此同時,地方融資平臺的債務問題也引起了業內的廣泛關注。
“流動性趨緊時,平臺債務是最危險的?!鄙钲谀硣写笮腥耸恐赋?,“目前地方債實際上就是借新還舊,借完銀行去找信托,信托到期再找基金子公司?!?/span>
事實上,或因此前的流動性緊縮和監管指導所致,目前不少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面對政府平臺的融資項目時,已選擇“繞道而行”。
在舉債需求無法滿足之下,有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選擇與銀信以外的機構合作,諸如券商、基金子公司等,而亦有融資平臺從私募機構處高息舉債。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前述不少項目的募資推介中,“項目還款納入財政預算”、“政府出函溢價回購”等財政兜底類措施再次浮現。該舉措或涉嫌違反國務院關于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相關規定。
“地方政府激進舉債是無奈之舉,因為一旦無法實現當期融資,借新還舊就無法持續”,某接近審計系統人士指出,“如果平臺的資金鏈出現斷裂,將會帶來更大麻煩?!?/span>
地方平臺高息舉債
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正走上高息舉債的道路,其中以部分縣級政府表現得尤為突出。
江蘇省泗陽政府的安置房項目就是其中之一。據悉,該項目正與北京某私募基金展開合作,發行“江蘇泗陽政府安置房建設投資基金”。
根據本報記者獲得的該項目基金募集說明書顯示,該項目募集人民幣達3億元,其中管理人投資1500萬元作為劣后資金,有限劣后比例高達20:1;而該項目總投資共計6億元,泗陽縣政府已出資3億元。
據了解,項目方公司為泗陽城南新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由泗陽縣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和泗陽縣民康農村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注冊資本1.5億元。而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泗陽縣城南新城管委會。
前述說明書顯示,該基金投資期限為1年,而對于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預期年化收益率達11%,募集資金投向于“泗陽縣城南生態新城安置小區建設”。
雖然資料并未披露該項目融資方的綜合成本,但據業內人士猜測,該筆資金成本或接近20%。
“一般來說,產品端的收益在11%,那對融資方來說成本可能要在20%左右,”北京某私募基金人士分析,“和信托相比,基金的融資成本還要高出4-5個點,甚至更高?!?/span>
政府平臺能夠接受如此高昂的資金成本,與其資金緊張與融資困難不無關聯。
“城投之所以肯付出高成本尋求私募融資,是因為其他方式都已經走不通了,”北京某信托人士指出,“很多融資平臺的項目,特別是一些縣、區級政府項目,總在非銀機構間尋找合作,不過也有些激進的資金方敢接?!?/span>
事實上,在銀行、信托等傳統融資渠道空間日漸收窄的情況下,私募資金投資地方政府類項目的案例已愈來愈多。以內蒙古某東部城市為例,僅該市內的融資平臺就有三只私募基金參與輸血。
而面對高企的融資成本,部分平臺已經面臨資金鏈緊張的局面。
“不少地方財政資金很緊,在例行審計中就發現一些地方為緩解資金周轉而挪用專項資金,這是要冒風險的,因為一次被發現,下期專項資金很可能就不批了,”某東北地區審計系統人士透露,“但是遇到這種情況審計部門也拿它沒辦法,如果真的處理,它的資金鏈可能會更加惡化?!?/span>
而另據業內人士透露,江蘇無錫市某區政府旗下城投公司已陷入融資困難的境地,該城投項目此前向多家券商、信托等機構尋求合作未果。
記者獲得的一份資料顯示,該區政府曾于2012年內發行不少于5只應收債權類信托計劃,共涉及中融國際信托、廈門信托等3家信托公司,其中中融國際信托的兩只財產權信托計劃到期時間為2014年5月。
“他們找到我們談合作,但是由于風險太大沒有接,所以就不做了,”已經放棄該項目的華南某券商人士透露,“據我的調查,無錫的這個區政府在拆東墻補西墻,如果金融機構都做不了,他們只能找民間基金高息借債?!?/span>
事實上,此前已有多家信托公司在內部會議上將政信合作類項目當做風險把控的重點,并提高融資方的選擇要求,而除了信托、券商等機構外,部分私募甚至也開始對部分地方融資項目“敬而遠之”。
“平臺的項目具有特殊性,看項目的時候更多看重還款來源,而不是土地等抵押資產,因為沒法想象發生問題時你去拍賣政府的資產,”深圳某股份銀行公司部人士表示,“這個就像接力棒一樣,誰都怕自己拿到的是最后一棒?!?/span>
財政兜底再踩紅線
除對機構方和融資成本的饑不擇食外,亦有融資平臺在融資中不惜腳踩監管紅線。
其中,“由地方人大將還款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出函承諾回購”等各類形式的財政兜底模式再次浮現在許多
政府類項目的運作中。
2012年12月24日,財政部、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四部委聯合下發463號文(《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文件下發以來,各類財政兜底的政信合作類項目曾一度絕跡,而金融機構亦嘗試“反擔保”及“平臺資產抵質押”等方式的增信措施。而當前,“財政承諾兜底”在部分地方融資平臺的融資亂象中呈現出死灰復燃之勢。
前述江蘇省某縣級政府的安置房項目運作中,其風控措施便包括了政府的回購承諾。其項目推介材料處赫然標注“政府承諾并簽約系列文件保證回購項目,滿足投資收益需求”;同時其資料亦標注“政府財政實力強,完全有能力及時回購項目;回購款優先保障本基金投資回報”。
值得注意的是,該類存在“政府兜底”增信的平臺項目的發起方鮮見于信托公司,而較常見于券商、基金子公司、私募基金的項目之中。
“下發463文的四部委中包括了央行和銀監會,信托計劃需要在銀監會備案,因此信托公司必定會有所收斂”,某接近地方銀監人士分析,“但發文時恰好趕上資管行業的放開,那時監管層應該沒想到券商和基金也會成為輸血地方平臺的一部分,但是這一類機構歸證監會管,因此他們的項目不受約束”。
據記者調查了解,一方面,和信托公司相比,券商、基金子公司及私募基金涉足政府類項目的案例已愈見常態;另一方面,平臺融資時存在的“承諾財政兜底”行為已并不鮮見,而該類平臺所涉地區遍及江蘇、浙江、四川、重慶、內蒙等多個省市。
如前述無錫某區政府旗下平臺,在融資中亦存在承諾兜底行為。根據記者最新獲得的信息,目前該平臺已被某基金子公司以發行專項資管計劃的形式接盤,資料顯示,該專項資管計劃發行規模為2.8億元,期限為1年,預期年化收益率8.5%,資金用途為提供流動資金補充。
該項目的增信措施中,地方財政的兜底承諾同樣在列。據其產品推介書的風控措施處介紹,該區人大出決議將該資產管理計劃列入財政預算,而該區財政局則出具支持函,并注明2012年該區一般預算收入為21.74億元。
據悉,部分機構為讓項目順利運作,與相關融資方協議需采取“暗?!蹦J剑聪虮O管的報備材料中并不披露政府“承諾兜底”的事宜,而該承諾函也只屬于項目多方之間的“私下協定”。
“目前有政府兜底的基本都是暗保?!比A北地區某券商人士表示,“回購、兜底協議只有融資方和機構知道,另外就是向投資者推薦時也會強調,這樣產品也比較好發?!?/span>
值得注意的是,在監管層“禁止兜底”的監管傾向下,該類“政府兜底”的增信措施意義有限。
“463號文出臺后,有的政府為了融資仍然敢于出函,但此時出函對項目增信的意義已經不大,因為如果出現兌付問題時,無論是回購函還是擔保函可能都因違規而不具法律效力”,北京地區某信托人士表示,“在推介材料中加入這個條目,無非是讓包裝成資管計劃、基金的產品更容易銷售?!?/span>
事實上,是否存在“財政兜底”現象也是本輪全國性審計中的重點檢查工作之一,本次審計方案顯示,此輪審計內容包括“各級政府及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有無違規提供直接或間接擔保等問題”。
而另據某三方財富公司人士介紹,政府類的資管、基金產品推介中,甚至存在“假擔?!爆F象。
“一些私募在項目推介時會加上"財政兜底"或"政府回購"的字樣,但實際上并沒這么設計;還有一類產品將"項目納入人大預算"偷換概念為"基金還款來源納入人大預算",以此誤導投資者,但這樣宣傳能夠讓產品更受歡迎,”該人士表示,“對于融資平臺和地方財政來說,連承諾函也不用出,只要做到不被發現,按時還款就沒事?!?/span>